公寓管理

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公寓查寝制度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6日 点击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学生公寓的生活秩序,督促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共同营建平安舒适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此制度。

1.全体在校住宿学生每晚必须于23:00之前归寝,否则以晚归论处,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归寝的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假。

2.各学院每周不定时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或学生干部深入学生寝室,检查学生就寝情况,并于次日10:00之前将检查结果报公寓办。

3.各班班主任在每周日20:00—23:00间统一进行晚点名工作,必须亲自与班级全体学生见面,察看班级管理情况,并做好登记。

4.各栋楼安保员要严格执行《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制度》,按作息时间关门落锁,对晚归及其他违纪行为做好登记,并于次日8:30之前报公寓办。

5.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工作时必须事先亮明身份,注意形象和礼貌用语,杜绝和同学发生矛盾冲突。

6.各学院要核实好晚归、未归学生情况,按《湖南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的规定,无特殊情况晚归一次者,给予通报批评,班主任必须找其谈话进行教育;多次晚归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擅自在校外住宿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拒不改正或导致不良后果者,给予离校察看以上等级处分。

7.各学院要重点强调住宿纪律,及时查处损坏公物、私接乱拉电线、使用违禁电器、不合理使用电脑和赌博等行为。

8.对于不积极配合查寝人员查寝工作的寝室,查寝人员做好相应记录,此条将与学生各类评奖评优挂钩。

9.各学院要按时如实的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此条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10.学工部将不定期对各学院、各楼栋学生就寝、查寝及晚点名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