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

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咨询室心理信息反馈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0日 点击次数:1731
  

 

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咨询室心理信息反馈制度

 

一、信息反馈的主要内容

1.危机干预对象的信息反馈要求及时报。学院应在发现危机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心理中心反馈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学院的处理方案。要求在24小时内上报危机方案,并按照危机干预方案的要求进行干预,每日反馈信息,直至危机排除。

2.重点关注对象的信息反馈要求周报。学院应根据重点关注对象的关注要求,每周准时向心理中心上报、反馈所了解的情况,如遇紧急情况可随时上报。

3.来访者的信息反馈要做到单次咨询及时反馈、阶段咨询定期回访、结束咨询跟踪辅导。

(1)单次咨询结束后的信息反馈。在单次咨询结束后,心理咨询室采用面谈、问卷两种方式,及时了解来访者对咨询效果、咨询老师的评价等,并向咨询老师反馈;

(2)阶段咨询结束后的定期回访。在阶段咨询后,心理咨询室联系来访者或老师及周围同学,询问来访者的调整状态及效果等,并向咨询老师反馈;

(3)咨询结束后的跟踪辅导。在来访者完全恢复正常,结束咨询后,心理咨询室要跟踪辅导,定期主动联系来访者或其老师及周围同学,了解来访者的恢复状况等,并向咨询老师反馈

(4)将所有了解的反馈信息建档保存。

4.心理中心在不违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将及时向学院反馈所了解到的各种重要情况,并给予指导性的处理意见,以便学院更好地配合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5.其他需要反馈的重大情况。

二、信息反馈工作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危机预警干预办法的相关要求责任到人,心理咨询室、学院紧密配合、共同参与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1.信息反馈工作要求

信息反馈工作要重视质量,做到灵敏、迅速、准确、及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工作思路清晰,处理意见有效。

2.信息反馈形式

学院可通过当面反馈、书面形式、电话方式、电子邮件、QQ等方式进行信息反馈工作。

心理咨询室可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到基层调研、下文、电话询问、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反馈信息。

3.考核与评估

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各部门的信息反馈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并及时通报,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