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学生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其具体职责包括:
1.制定学年、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修订、完善各种学生管理制度、规定、条例,抓好学生日常管理;
3.负责学生的评奖评优,困难资助,勤工俭学,助学贷款和学生保险工作;
4.负责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5.抓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
7.指导各系学工负责人开展工作,督促各系搞好对学工队伍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估工作;
8.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9.配合党委宣传部搞好校园文化建设;
10.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学年(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定期开展学生思想情况摸底工作,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向上级汇报;
3.负责对违反校纪校规学生的教育和惩处;
4.制订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工作条例,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5.组织开展全校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讲座;
6.配合党委宣传部负责学生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7.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调研和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组织、实施;
2.制定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在籍学生的学生证、乘车优惠卡和校徽的发放和管理;
4.负责在籍学生的数据统计、分析和整理工作;
5.组织开展校风学风建设活动,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引导。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制定各项资助规章制度;
2.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
4.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审核、协议签订和信息管理;
5.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审批、报酬审核和信息管理;
6.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发放和信息管理;
7.湖南科技学院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和信息管理;
8.各项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和信息管理;
9.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核、发放和信息管理;
10.学生学费减免的审核和信息管理;
11.应征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2.资助工作队伍的培训和管理;
13.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
14.爱心服务社的指导和管理;
15.其他资助措施的组织和实施。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结合我校学生心理状况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实际情况,负责对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具体规划,制定每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广泛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部分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定期追踪;
3.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专题讲座和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全方位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的方法;
4.开展个别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心理障碍和进行危机干预,引导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5.构建校、系、班级、寝室四级心理危机预警干预体系,从不同层次、不同侧面及时解决学生可能遇到的心理困惑或问题;
6.组织培训学生工作队伍教师和学生干部,并指导各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咨询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问题防护网;
7.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活动,发展朋辈心理辅导;
8.不断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程序,完善管理方法,强化日常管理与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9.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
10.积极参与国家、省级学术年会和研讨活动,加强与兄弟学校的联系、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11.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各部门、各科室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社区思想政治教育、行为管理及安全稳定工作;
2.负责学生宿舍学风建设及基本文明建设;
3.掌握全校学生住宿情况;
4.做好每学年全校走读生审批管理工作;
5.制定学校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学校的实际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6.指导学生自管会的建设;
7.协助编制每年新老学生宿舍的安置调整方案;
8.负责每学期学生宿舍评比、奖励工作;
9.对进驻学生公寓的辅导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10.做好学生社区文化建设;
11.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各部门、各科室工作。
武装部工作职责
(一)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武装部的全面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国防教育、军训、军事理论教学和征兵等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以及上级军事机关下达的各项指示、命令,努力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给的各项任务。
2、负责军事课程与学科建设,以及各项硬件建设,制定新生军训计划,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军事理论教学等国防教育活动。
3、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毕业生预征和直招士官等工作。
4、负责落实平时国防动员准备工作,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组织教职员工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5、负责完成年度民兵整组与民兵训练任务、预备役登记等工作。
6、负责协调落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开展军烈属节日慰问活动。
7、负责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工作方案,抓好年终工作总结与考核评估。
8、负责部门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做好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副部长岗位职责
1、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2、维护班子团结,抓好目标管理,坚持民主管理和制度管理;协助部长做好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考勤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3、协管军训、民兵、人事、财物管理和业务学习、培训等工作。
4、协助部长制定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教学的有关管理考核制度。
5、完成部长和学校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军事教研室主任职责
1、在部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军训、军事理论教学和征兵的文件、会议精神,执行学校的军事教学计划,完成军训和军事理论教学任务。
2、负责组织新生军训工作,承担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
3、负责组织军事教师开展业务培训、教学研讨、学术交流、政治业务学习、科学研究等活动,不断加强军事理论教师队伍建设。
4、负责军事陈列室、资料室和教研室的硬件建设,负责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课程的考核及管理。
5、负责冬季征兵、直招士官、毕业生预征,以及民兵整组、军烈属节日慰问等工作。
6、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