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校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1日 点击次数:3652
  

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提升工程校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我省建设教育强省以及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切实巩固我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根据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5〕7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校级项目立项建设工作。为使项目建设有效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式及项目安排原则

在立项方式上,采取“自主申报、学校评审”方式对2018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项目进行校级立项建设。

在立项数量安排上,立项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10个,实践育人共同体项目2个,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2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3个,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2个,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3个和辅导员专项课题项目10个。

在立项经费资助上,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资助经费名称统一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具体是: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0.1万元/个,实践育人共同体项目0.3万元/个,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0.3万元/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0.2万元/个,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0.2万元/个,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0.3万元/个,辅导员专项课题项目0.1万元/个。

学校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经省委高校工委审核后,立项为省级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今年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共安排了6大项目,8个子项目,分别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项目、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网络文化精品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建设项目、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第二批易班高校建设项目。具体见《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8号)、《关于申报2016年度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实践育人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11号)、《关于申报2016年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9号)、《关于申报湖南省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建设项目和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10号)、《关于申报2016年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湘教通〔2015〕50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校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19)>并开展首批易班建设高校申报的通知》(湘教通〔2017〕347号),以上文件可在工委宣传部网页:http://gwxcb.gov.hnedu.cn/index.html下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今年我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共安排了7大项目,分别为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实践育人共同体项目,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和辅导员专项课题项目。辅导员专项课题项目申报对象为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内容为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实践项目申报对象为全体在校大学生。其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岗专职辅导员(包括各教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

三、有关工作要求

1.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已立项的学院不再申报。

2.各项目申请人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并于525日上午10点前交至学工部110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档打包发送至541832513@qq.com(邮件标题为“XX课题申报+XX学院+XX姓名”)。

3.已立项省级、校级提升工程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2016年、2017年已经承担了相应类别的项目负责人,2018年不得申报同一类型的项目。

4.择优立项,宁缺毋滥。

              

                 

附件:校级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汇总.rar                       

                                       

                        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