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对2012—2014年度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考核验收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7日 点击次数:415
  

关于对2012—2014年度湖南科技学院

 

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考核验收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2〕13号) 精神,及《贯彻落实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湘科院校字[2010]25号)指示,我校决定组织建设到期的2012、2013、2014年度校级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进行考核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效与成果、创新与特色培育、学生受益与社会反响等。验收项目要突出实施方案的顶层设计,要确保项目建设制度健全、工作环节完善、形成长效机制,项目实施在学生中要有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汇编项目成果。各项目组须将《考核验收申请书》、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媒体报道及重要资料附录等整理,装订成册。其中,项目建设工作总结(标题下署项目组成员名单)要以特色亮点工作为主,重点展现工作中的新举措、新做法、新经验、新收获。成果要求来源于实践,杜绝虚构和虚假现象,一般应包括如下要素:1.背景起因及项目实施情况;2.主要做法与项目的特色与创新;3.实际成效(包括受益学生情况及其反响等);4.启示思考。

三、各项目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验收,鼓励建设情况较好的项目提前验收,不能按期验收的项目应提出书面报告。建设到期的2012、2013、2014年度校级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递交项目成果汇编一册。学校将根据项目组申请验收的实际情况,本着先申请、先验收的原则,统筹安排考核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验收方式是考核小组听取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建设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个别访谈、意见反馈等。学校对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将下发结项证书;对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立项资格。

 

关于对2012—2014年度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考核验收的通知.doc

        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