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

湖南科技学院专职心理咨询师联系学院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1日 点击次数:1399
  

 

湖南科技学院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联系学院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力度,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实施,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效,特实行专职教师联系学院制度。具体制度要求如下:

一、联系对象

全校14个学院

二、联系人员

心理中心全体专职教师分别负责指导3-4个学院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联系内容

1. 指导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开展班级团体心理辅导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 指导学院开展心理危机预警排查和危机干预工作。

3. 负责学院个别问题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4. 定期为学院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为学院学生干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班级心理委员、信息员对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能力和危机预警能力。

5. 帮助学院做好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等学生干部的心理健康维护和减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