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

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1日 点击次数:1666
  

 

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 心理咨询室面向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免费开放,是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专门工作场所。    

2. 心理咨询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为大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咨询及健康心理咨询;为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学生进行危机干预。

3. 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

4. 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无条件尊重来访者。

5. 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值班的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6. 咨询结束时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做好分析与总结,并及时归档。

7. 咨询人员要保护来访者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

8. 咨询人员在咨询中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应向心理中心负责人提出转介或技术支持。

9. 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相关部门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并及时提出转介的建议。

10. 咨询室专业设备不可随意外借,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专业书籍仅供咨询人员学习使用,借阅及归还时需履行登记手续。

11. 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财物,离开时要关好电脑、空调等电器设备,锁好门窗,因失职造成财物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