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

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1日 点击次数:628
  

 

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湘科院校字〔2010〕2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改善学校育人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优化大学生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健康心理的形成和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二)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三)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炼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四)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五)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六)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既要发挥学校的教书育人作用,又要积极与学生家长联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校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讲授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压力;搞好心理健康咨询和引导,帮助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问题,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全面发展。

四、教育内容

(一)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使大学生能够认识自身,了解心理健康对成才的重要性,以及心理咨询的涵义和意义,树立心理健康意识。

(二)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大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开发智力潜能,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交能力与合作意识。

(三)传授增强心理调适的技能,提供维护心理健康和提高心理素质的方法,使大学生学会自我心理调适,有效消除心理困惑,及时调节负性情绪,自觉培养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增强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四)解析心理异常现象,使大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主要表现,指导学生认识与辨别心理异常现象,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各种心理问题。

(五)根据大学生活不同阶段、不同层次、各学科门类、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新生心理健康教育侧重于适应新环境等内容上,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的转变,确立合适的自我概念及发展目标,正确规划大学生涯;大二、大三年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以帮助他们了解心理科学基础知识,初步掌握心理调适技能以及处理好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人格发展等方面的困惑为重点;对于毕业班学生,要配合就业指导工作,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职业特点,客观分析自我职业倾向,做好就业心理准备。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要针对大学生普遍存在的、较为集中的心理问题安排专题教育。如“适应中学到大学的转变”、“学习压力与考试焦虑”、“人际关系心理”、“性心理”、“情感心理”等方面的专题教育。要特别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经济扶贫与心理帮困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完善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确保重点关注学生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

五、途径和方法

(一)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一项由全员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构建寝室→班级→系部→心理咨询中心→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五级学生心理防护网。

(二)加强各项制度贯彻落实督查力度。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项措施的检查力度,督导学生干部、班主任、辅导员、心理辅导员深入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并积极与心理咨询中心合作,对有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的学生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心理咨询中心每人每周至少对一个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即对各系部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出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每个学期对各系至少检查2次。

2.实行督查回访制度,对在督查过程中要求进行整改的系部和个人进行跟踪回访,落实整改措施。对限期整改的系部和个人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对有关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3.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挥全校师生的监督作用,对各系部实施各项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4.每年对各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考核。

(三)加强教学与科学研究。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和研究工作:

1.继续在全校新生中开设30学时必修课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教研室要积极开展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效果。

2.适当开设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选修课程,以满足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的需求。将学生会心理服务部、班级心理委员、信息员的培训纳入学校教学管理体系,以提高他们对信息的筛查和对问题学生的帮扶能力。

3.每年组织开展“精彩一课”教学比赛活动。

4.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校级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组织资助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为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提供理论依据。

5.每年召开1-2次心理健康教育研讨会。

(四)做好学生心理普查工作

1.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2.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对在校学生进行心理测查。

3.各系在节假日、开学前后、重大活动前后、新生入学后、季节交替前后、毕业生离校前等时期进行重点监控,对有心理障碍倾向的学生进行预约咨询,并主动与心理咨询中心保持联系,向心理咨询教师提供第一手资料。

(五)做好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1.坚持实行心理咨询值班制度。

2.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

3.坚持双休日开展个体心理咨询服务。

4.安排专人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建设与管理,并通过博客、QQ、短信等网络渠道,为学生提供及时、便利、隐秘的心理咨询服务。

5.在每栋学生公寓设立心理咨询室,力争在2-3年内完成这项工作。

(六)加强对系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管理

1.督促各系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相关制度。

2.实行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联系教学系制度。

3.每学期开展心理委员及信息员培训。

4.每月开展1-2次团体辅导。

5.每学期开展1-2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6.班主任、辅导员、心理辅导员深入寝室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对重点关注对象每周至少谈话1次,并做好记录。

7.心理辅导员每周至少与危机对象谈话2次,并做好记录。

8.要求信息员每周向心理委员汇报本寝室同学心理状态,心理委员每周向班主任汇报本班学生的心理状态,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心理委员或心理信息员随时向老师汇报,并做好记录。

9.对在校学生的心理状况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等工作制度。

(七)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通过学校广播、网络、书信、校刊、橱窗、校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咨询和教育活动,有针对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的专业网络,营造积极、健康、高雅的心理氛围。

(八)开展朋辈心理辅导

1.指导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及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学生干部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及时掌握学生中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

2.支持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学生提高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的兴趣,加强对心理知识的了解,发挥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互助和自助作用。    

(九)建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

认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减少大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并建立危机干预快速反应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保卫处、财务处、思政部、校团委、后勤服务总公司、各系主要负责人及学生工作部(处)分管心理健康教育的负责人任小组成员,负责整体规划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1次以上全体会议,听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汇报并进行专题研究,领导小组成员每学期要听取1次心理健康教育课或参与1次心理辅导与咨询活动。

2.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由学生工作部(处)1名副处长分管,设主任1名,专职教师按师生比1:3000配置,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心理咨询中心教师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全校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并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行政管理、关系协调、指导各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提高心理咨询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各教学系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成员由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心理辅导员、辅导员、班主任组成,负责制定本系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队伍建设

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通过专、兼、聘等形式,打造一支责任心强、心理学理论知识扎实、心理辅导技能较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  

1.将专职心理咨询教师纳入教师序列管理。专职心理咨询师在工作时间之外开展心理咨询按兼职咨询人员的计算方法计算工作量。

2.要实行专兼职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专职教师应具备心理学、医学或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专职心理咨询人员具备国家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兼职心理咨询人员应具备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3.与地市精神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聘请部分专家为兼职教师,给予一定的劳务补助。

4.学校每年给予心理辅导员50学时补助。

5.加强专兼职教师培训。将专兼职咨询教师的培训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每年每人不少于20学时,促使他们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丰富专业知识。每年选送部分教师参加短期培训,适时选派人员到省内外进行半年以上的进修学习。开展专兼职咨询师的督导与减压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咨询质量及心理承受能力,防止他们产生职业倦怠。

(三)硬件建设

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硬件建设纳入学校教学设备管理体系,优先给予解决。到2012年底,建成3间个体心理咨询室、2间团体心理辅导室、1间心理测评室、1间心理宣泄室、1间音乐放松治疗室、1间沙盘治疗室、1间接待室及1个大学生拓展训练基地,将拓展训练列入教学计划,在新生入学教育培训1天,在大二和大三分别培训2-3天,并按相关规定计算学分。

(四)经费保障

按学生每人每年7元标准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心理普查、组织活动、购置资料、印制专刊、评估奖励、宣传教育、团体辅导、聘请专家、学工队伍考证等。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各系学工负责人及辅导员的业务培训经费按实际支出计算,不列入专项经费支付范围。

(五)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的跟踪调查和考核。

                                                年四月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