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8日 点击次数:968次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
现就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
4、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二、推荐名额
毕业生数的2%以内,全校61人,其中中文系4人、经管系7人、法律系4人、外语系6人、数学系4人、电子系4人、生化系6人、计算机系5人、美术系5人、音乐系2人、教育系3人、土建系6人、体育系2人、新闻系3人。
三、评选办法
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四、评选要求
1、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2、请各系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2)各一份的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处514室,并将附件2的EXCEL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846557867),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