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12年度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做好2012年度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评奖名额
(一)学生
1、2012年下期单项奖(自主申报)
2、校级优秀毕业生,480名(各系按毕业生数的15%申报)
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干部,105名(2012级学生不参评,心理委员按2011、2010、2009级心理委员数的10%申报,心理信息员按2011、2010、2009级心理信息员数的4%申报,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干部自主申报)
4、百优寝室长,100名(各系名额见分配表)
5、优良学风班集体,20个(各系按班级数的10%申报,学校从中择优评选)
(二)教师
1、优秀班主任,21名(各系名额见分配表)
2、十佳学生辅导员,10名(不申报,从各系年底推荐的优秀名单中择优评选)
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5名(自主申报)
4、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3名(自主申报)
(三)集体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3个(自主申报)
2、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3个(自主申报)
二、评选依据
1、学生类奖励按照2012年修订的《学生手册》中《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奖励条例》、《湖南科技学院班级学风建设考核办法》等文件执行。
2、教师类、集体类奖励按照《湖南科技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湖南科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湖南科技学院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分表》等文件执行。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5日前报学生处,学生、优秀班主任、十佳学生辅导员奖励报113室,心理健康教育类奖励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资助工作类奖励报学生资助中心。
3、申报材料:填写审批表、汇总表,系部领导签字、盖章。优良学风班集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按评比条件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供自评报告及所需的支撑材料。
附:2012年度校级评奖评优申报表格及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